2009年7月6日 星期一

無關禮儀

2009/07/06 手撕麵包慢慢吃

昨天晚上睡不著,凌晨兩點跑去辦公室工作到四點,回來的路上在小七買了條全麥土司,到家躺在椅子上邊吃邊看電影,吃了兩片,一部片子才開始沒多久就睡過去了。

對我來說,睡不著時候數羊數牛數猴數豬都不管用,反倒是看點不刺激不好笑也不需要動腦筋的影片,或者語文學習的書都有催眠作用。

自修了好多年一直停在初級班程度的日文最近稍有長進,也是拜這好一陣子「難入眠」之賜,雖然說一天看不了多少內容就會睡著,累積下來也是有一定的效果。

該說是有得有失?還是因禍得福?

算了吧,每天多睡兩小時比較實在啦!

早上醒來想吃東西,眼皮半垂地拿起麵包,用手一小片一小片地撕下來,一小口一小口地咬進嘴裡,一會之後覺得手腕癢癢的,低頭一看,兩三隻螞蟻在手上游走。嘴巴邊咬著麵包邊覺得奇怪:螞蟻跑到我手上來幹啥呀?才覺得奇怪,一轉頭看見麵包上面好幾隻竄來竄去...啊!難道...又吃到螞蟻啦...?

曾經有一次晚上肚子餓,到樓下烤一片土司來吃,放進烤箱設定好時間,就走回樓上房間繼續做事,結果後來忘記這回事,想起來的時候那片土司已經放到冷掉。「反正烤熱過了,沒關係」,到樓下懶得開燈就摸黑把麵包從烤箱拿出來,放進嘴巴就咬。幾口之後覺得手上怪怪的,湊到燈光下一看:哇!螞蟻!趕快把手上的丟掉、口中的吐出來...

後來覺得肚子裡有幾次小範圍的疼痛,還滿痛的,而且不同時間在不同位置出現,搞不好是螞蟻在挖地道逃生?

這回麵包是用手小片小片地撕,小口小口地咬,不像上次摸黑到手就往嘴裡大口送,至少吃得比較慢,螞蟻在入口前比較有時間先跑到手上讓我發覺他們的存在,就算有吃進螞蟻應該也不多吧...一整天並沒有出現像上回一樣的,不同時間出現在不同位置的小範圍疼痛,估計是沒有才對。

想起小學課本裡面說的:「麵包宜用手撕小片入食,不宜大口咬食,...」,就是說用手撕小片來吃比較優雅有禮貌,大口咬難看且失禮的意思。不過以我這兩次吃螞蟻的經驗來看,撇開禮貌不談,用手撕小片還有減少吃到螞蟻的機會這種好處,應該應該。


什麼跟什麼?食物保存好應該更重要吧!沒收好惹螞蟻,活該!

從褲子上掉下來的鈕扣...
看來我最近真的是吃太多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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